亞泥新聞稿(106年11月30日)

對於公民團體今(30)日上午所舉行的【速修礦業法】記者會相關訴求,亞泥公司說明如下:

亞泥公司和水泥公會維持一貫立場,希望立法院待審的礦業法修正案,能夠具備妥善性、務實性以及可行性,促使產業走向循環經濟及永續經營。

1. 修法應共創多贏:應注重經濟發展、環境保護以及原住民權益等的平衡。
1) 本會支持政府舊礦補辦環評的政策,但應一律按規定辦理,不應以個案立法方式要求石礦業舊礦辦理新礦環評程序。
2) 本會支持政府保障原住民族的政策,如果依法必須踐行原基法第21條規定時,也希望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以茲遵循。
2. 修法應廣納意見:經濟部已舉辦三次公聽會,政府及立法院應廣納產官學及各界所提意見,審慎修法。
3. 修法應理性務實:企業承擔員工生計和社會責任,修法應理性討論,使其務實可行,避免因極端意見導致窒礙難行,使產業無法經營、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