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水泥公司106.10.27新聞稿

亞泥提四回應 強調一貫守法 盼法院依法審理

對於公民團體今(27)日上午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舉行【撤銷亞泥展限案、行政訴訟起訴】記者會中的相關訴求,亞泥公司提出下列4點回應:

1、亞泥礦權展限案是「依法申請」,經濟部、礦務局均是「依法審查與核准」。同時行政院訴願會也已經就本案的訴願,詳查案件事實、流程與法令規定,秉公審理後做出駁回撤銷亞泥礦權展限的訴願決定在案,這是事實。

2、有關監察院對亞泥礦權展限案的調查報告,經濟部已表示將會派人赴監察院詳加說明;至於監察院要求檢討改進事項,經濟部亦將依法妥適處理,並將相關辦理情形函復監察院。亞泥現也對監察院上述調查報告中的土石流潛勢溪流、地質敏感區及富世遺址等三項主要內容,提出相應說明(詳附件),以化解社會大眾的疑慮。

3、亞泥近來已主動在富世村舉辦多場礦場安全說明會與現場會勘,獲得許多居民正面回應,後續仍將持續地加強與各界溝通,爭取更多民眾的支持與認同。另亞泥更會重視部落居民的安全與權益,落實地方回饋機制,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與地方共存共榮。

4、台灣是法治國家,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是「依法行事」,任何人都要遵守法規。公民團體既然已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亞泥予以尊重,並希望本案回歸到法律面由行政法院來審理,不應受到輿論、民粹的影響,也不要再耗費社會資源進行陳抗。亞泥相信行政法院一定會依法、秉公來進行審判,讓本案之相關爭議能早日平息、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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