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號:1102 序號:2 主旨:公告本公司第23屆第4次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內容。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XX款:14 事實發生日:98/03/25 內容: 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股利:每股配發NT$1.8元。 @股票股利:每股配發NT$0.3元。 @合 計:每股配發NT$2.1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97年度合併營業收入計NT$322.57億元, @合併營業淨利計NT$39.34億元,稅後純益計NT$73.1億元, @稅後每股盈餘NT$2.52元。 @二.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NT$261,824,596元,員工股票紅利NT$0元, @及董監事酬勞NT$196,368,447元。 @三.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NT$0元,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不適用。 @四.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 @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前述擬配發金額,員工紅利較97年度帳上估列數少430,054元, @董監酬勞則較97年度帳上估列數少322,541元,俟股東會決議 @實際配發金額後,與帳列數之差異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列為98年度之損益。